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节选)

来源:铁岭本部        发布日期:2009年02月03日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节选)

 

 

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4.1 总要求

组织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建立、以文件描述、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并确定它将如何实现这些要求。

组织应界定并以文件描述环境管理体系覆盖的范围。

4.2 环境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规定本组织的环境方针,并确保它在环境管理体系的覆盖范围内

a) 适合于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规模和环境影响;

b) 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c) 包括对遵守与其环境因素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d) 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e) 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

f) 传达到所有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

g) 可为公众所获取。

4.3 策划

4.3.1 环境因素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a) 识别其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它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此时应考虑到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

b) 确定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即重要环境因素)。

组织应将这些信息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重要环境因素加以考虑。

4.3.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a) 识别适用于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要求的渠道;

b) 确定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它的环境因素。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这些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加以考虑。

4.3.3 目标、指标和方案

组织应针对其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实施并保持形成文件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如可行,目标和指标应可测量。目标和指标应符合环境方针,包括对污染预防、持续改进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组织在建立和评审目标和指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它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此外,还应考虑可选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

组织应制定、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旨在实现其目标和指标的方案,其中应包括:

a) 规定组织内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目标和指标的职责;

b) 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4.4 实施与运行

4.4.1 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管理者应确保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提供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技能、组织的基础设施、以及技术和财力资源。

为便于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当对人员的作用、职责和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予以传达。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任命专门的管理者代表,无论他(们)是否还负有其他方面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

a) 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

b)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并提出改进建议。

4.4.2 能力、培训和意识

组织应确保所有为它或代表它从事组织所确定的、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的人员,都具备相应的能力。该能力基于必要的教育、培训,或经历。组织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确定与它的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培训需求并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来满足这些需求。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使为它或代表它工作的人员都意识到:

a) 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 他们工作中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实际的或潜在的环境影响,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能带来的环境效益;

c) 他们在实现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d)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4.4.3 信息交流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有关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的

a) 组织内部各层次和职能间的信息交流;

b) 接受外部相关方交流的信息、形成文件,并作出回应。

组织应决定是否就其重要环境因素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并将决定形成文件。如决定进行外部交流,则应规定交流的方式并予以实施。

4.4.4 文件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 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

b) 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覆盖范围的描述;

c) 对环境管理体系主要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相关文件的查询途径;

d) 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包括记录;

e) 组织为确保对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过程进行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包括记录。

4.4.5 文件控制

应对本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进行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按照4.5.4的要求进行控制。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便

a) 在文件发布前进行审批,以确保其适宜性;

b)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和更新,并重新审批;

c) 确保对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做出标识;

d) 确保在使用处能得到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

e) 确保文件字迹清楚,标识明确;

f) 确保对策划和运行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外部文件做出标识,并对其发放予以控制;

g) 防止对过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如出于某种目的将其保留,要做出适当的标识。

4.4.6 运行控制

组织应根据其方针、目标和指标,识别和策划与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以确保它们通过下列方式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a) 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成文的程序,以控制因缺乏成文程序可能导致偏离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情况;

b) 在程序中规定运行准则;

c) 对于组织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并将适用的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及合同方。

4.4.7 应急准备和响应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确定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潜在的紧急情况和事故,并规定响应措施。

组织应对实际发生的紧急情况和事故作出响应,并预防或减少伴随的有害环境影响。

组织应定期评审其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必要时对其进行修订。特别是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后。

可行时,组织还应定期检验上述程序。

4.5 检查

4.5.1 监测和测量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的关键特性进行例行监测和测量。程序中应规定将监测环境绩效、运行控制、目标和指标符合情况的信息形成文件。

组织应确保所使用的监测和测量设备经过校准或验证,并予以妥善维护。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4.5.2 合规性评价

4.5.2.1

为了履行对合规性的承诺,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定期评价对适用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4.5.2.2

组织应评价对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为此,组织可以把它和4.5.2.1 中所要求的评价一起进行,也可以另外制定程序,分别进行评价。

组织应保存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4.5.3 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处理实际或潜在的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程序中应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 识别和纠正不符合,并采取措施减少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b) 对不符合进行调查,确定其产生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复发生;

c) 评价采取预防措施的需求;实施所制定的适当措施,以避免不符合的发生;

d) 记录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结果;

e)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所采取的措施应与问题和环境影响的严重性相适应。

组织应确保对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必要的更改。

4.5.4 记录控制

组织应根据需要,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记录,用来证实符合其环境管理体系和本标准的要求,以及所取得的结果。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记录的标识、存放、保护、检索、留存和处置。

环境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具有可追溯性。

4.5.5 内部审核

组织应确保按照计划的时间间隔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目的是:

a) 判定环境管理体系

1) 是否符合计划的环境管理安排和本标准的要求;

2) 是否得到了恰当的实施和保持。

b) 向管理者报告审核结果。

组织应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方案,此时,应考虑到所涉及的运行的环境重要性和以前审核的结果。

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程序,用来规定

?D?D策划和实施审核及报告审核结果、保存相关记录的职责和要求;

?D?D审核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

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均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6 管理评审

最高管理者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它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评价改进的机会和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包括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指标的修改需求。应保存管理评审记录。